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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日期:2017-01-2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一七年一月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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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 《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华融证券设立
华融榕基软件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
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榕基软件股票。
3、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6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
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约为 1,000 万元;
( 2)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先生拟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
自筹资金部分合计的比例为 1: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约为 2,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
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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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 华融 1 号的资金规模 2,000 万元和公司股票 2017 年 1 月 20 日的收盘
价 12.65 元测算, 华融 1 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158.10 万股,
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25%。 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
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但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 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7、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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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义................................................................................................................................4
第一章 总则..................................................................................................................5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6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6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7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8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3
第七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5
第八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15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7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17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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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榕基软件/公司/本公司 指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
划 指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
案 指《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先生
持有人 指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正式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华融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华融榕基软件员工持股 1 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指华融榕基软件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标的股票 指华融 1 号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榕基软件股票
委托人 指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托管人 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华融证
券 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委员会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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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与
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福建榕
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
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
持久的回报;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
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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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
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名单。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须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全职工作,
领取薪酬, 且经董事会认定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参与员工不超过 6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
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持股
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具体包括:
(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约为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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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先生拟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支持,借款部分与
自筹资金部分合计的比例为 1: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约为 2,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
额确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华融证券设立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以 华融 1 号的资金规模 2,000 万元和公司股票 2017 年 1 月 20 日的收盘价
12.65 元测算, 华融 1 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158.10 万股,占
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25%。 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
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但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
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华融 1 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
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华融 1 号名下时起算。
华融 1 号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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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