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圣莱
股票代码:0024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宝同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 4 号楼 3308-A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 4 号楼 3308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 7,517,731 股(占总股本 4.70%)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如果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解冻事项,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放弃冻结股份的收购,继续按协议约定收购剩余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12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24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5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2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35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3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宝同 指 深圳宝同科技有限公司
科技
上市公司/*ST 圣莱 指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洲际通商 指 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
晟新创 指 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宝力资管 指 上海宝力企业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盛荣实业 指 深圳盛荣实业有限公司
宝力集团 指 上海宝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洲际通商、晟新创分别将其持有的*ST 圣莱 2500 万股股份、
1500 万股股份转让给宝同科技的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洲际通商、晟新创与宝同科技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就本次
权益变动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宝同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南侧卓
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 4 号楼 3308-A
法定代表人 张孙立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Y4JE2R
成立日期 2021-08-20
经营期限 2021-08-20 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通信设
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
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 4 号楼 3308
联系电话 0755-820246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宝力资管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60%的股权,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宝力企业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5223 室(上海泰和经济
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 车高峰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0138647XM
成立日期 2014-06-11
经营期限 2014-06-11 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实业投资,市场营
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房地产营销策划(不得从事经纪),礼
经营范围 仪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机电设备、通信
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家具、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阳森先生持有盛荣实业 100%股权,为盛荣实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盛荣实业持有宝力资管 51%股权,车高峰先生持有宝力资管 4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为提高宝力资管决策效率,盛荣实业与车高峰先
生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就宝力资管重大经营、管
理决策等事项保持统一行动,盛荣实业、车高峰先生共同控制宝力资管,该协议在双方为宝力资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黄阳森先生通过盛荣实业与车高峰先生共同控制宝力资管,为宝力资管共同实际控制人,通过宝力资管控制宝同科技,黄阳森先生、车高峰先生为宝同科技实际控制人。
黄阳森,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50583199309******,无其他国家和
地区居留权。最近 5 年主要工作经历: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深圳晟
嘉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盛荣实业监
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盛荣实业执行董事、总经理,任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车高峰,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30125198001******,无其他国家和
地区居留权。最近 5 年主要工作经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杭州腾越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今,任宝力资管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宝力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
腾星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外投资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宝同科技外,宝力资管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宝同科技、宝力资管外,黄阳森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经营项目是:数码产品、通
讯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
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
务;LED 光电产品、手机的技术
开发及销售;矿产品、有色金属
和金属材料(不含煤炭等限制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