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ST 圣莱 公告编号:2020-07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12 月 14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 15.14%。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24 日、7 月 29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2020-031)、《关于新增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2020-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关联方实际占用公司资金 7813.6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6.36%。
2、2019 年 12 月 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阳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阳光”)与中金富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富盛”)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中金富盛出借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一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阳光尚未收回上述款项。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公司董事会目前获悉的信息,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公司面临因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被投资 者索赔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公 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投资者索赔,共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124 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索赔金额合计 81,242,063.42 元。具体如下:原告撤诉 70 起,索赔金额合
计 35,353,443.45 元,其中 9 起撤诉后又重新起诉;收到一审判决书共 34 起,索赔
金额合计 8,259,462.96 元,其中 13 起案件上诉并裁定发回重审,索赔金额合计5,328,649.90 元,7 起案件一审判决生效后投资者申请再审,浙江高院裁定 5 起案件再审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索赔金额合计 466,954.38 元,2 起案件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索赔金额合计 64,878.54 元;一审未判决案件 29 例,索赔金额合计 45,907,877.21
元。近日,经协商,公司已与 12 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公司一期已支付赔偿金 504,067.82 元。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询问函》;
2.《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回复函》。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