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93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53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8,610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58%,行权价格为 16.57 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司
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7、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8、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69 元/份调整为 16.57 元/份。
9、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关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因此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17 日,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行权条件 是否满 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 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 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2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 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 年,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7.5 亿元 (天健审〔2024〕1382 号),公司
注:上述“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不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利润为 816,407,328.54 元,剔除股
3 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份支付费用 38,352,778.50 元影响
根据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目标达成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率 P=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根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 854,760,107.04 元,则公司第二个
权比例(X): 行权期业绩目标达成率(P)为
业绩目标达成率 P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113.97%,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P≥100% X=100% (X)为 100%。
80%≤P<100% X=80%
P<80% X=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 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权比例(Y)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中除离职激励对象外,其
4 考评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余仍具备激励资格的 53 名激励对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100% 80% 0% 象绩效考核均为“优秀”或“良好”,
激励对象各考核年度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 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激励对
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规
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