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6 日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桐乡经济开发区文华南路 1235 号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股份228,024,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7.285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4 人,代表股份 146,755,29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7.560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81,269,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9.724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股份 109,382,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0886%。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7,731,577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814,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6%;
反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弃权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171,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5%;反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议案 2.00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814,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6%;
反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弃权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171,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议案 3.00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818,6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7%;
反对 9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176,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反对 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议案 4.00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802,5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6%;
反对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2%;弃权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160,3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0%;反对 1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7%;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议案 5.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814,0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6%;
反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弃权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171,8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 10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2%;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议案 6.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678,1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81%;
反对 222,7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7%;弃权123,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35,9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2%;反对 2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7%;弃权 123,70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1%。
议案 7.0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69,32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329%;
反对 58,351,2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899%;弃权 40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27,1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845%;反对 58,351,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3.3461%;弃权 40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3%。
议案 8.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3,041,74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438%;
反对 24,875,2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90%;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399,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601%;反对 24,875,2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2.7415%;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议案 9.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7,538,3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7%;
反对 9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3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896,1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4%;反对 9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0%;弃权 3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6%。
议案 10.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411,6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327%;反对 70,505,3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9201%;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6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439%;反对 70,505,3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4.4577%;弃权 10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