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代码:037258,期权简称:双环 JLC1。
2、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388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92,160 份,行权价格为 16.69 元/份。
3、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的实际情况,第一个行权
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
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司
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
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时间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1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年,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 亿元 (天健审〔2023〕3258 号),公
注:上述“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利润(不考虑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的净利润为 582,085,021.77 元,
3 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45,950,377.37
根据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目标达 元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成率 P=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根据下表确定公司层 利润为 628,035,399.14 元,则公
面行权比例(X): 司第一个行权期业绩目标达成率
业绩目标达成率 P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P)为 125.61%,对应公司层面
P≥100% X=100% 行权比例(X)为 100%。
80%≤P<100% X=80%
P<80% X=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施,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 404 名激励对象中除16 名已离职
层面行权比例(Y)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外,有 387 名激励对象绩
4 考评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效考核为“优秀”或“良好”,对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100% 80% 0% 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有1
激励对象各考核年度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
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激励 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80%。
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规
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