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5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15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司
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16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17,000 份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未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内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合格”,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80%。因此,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处理,注销
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040 份。
综上,公司合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8,040 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对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并调整资本公积。公司本次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于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个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另外有首次授予的1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公司对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