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2-12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双环传动(嘉兴)精密
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嘉兴”)、环研传动研究院(嘉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环研传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 755,435,472.59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1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 72,705,6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988,499,992.45 元,扣除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25,720,539.80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2,779,452.65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14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
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
1 玉环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数智化制 46,809.02 34,000.00
造建设项目(一期)
2 玉环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数智化制 60,318.18 44,000.00
造建设项目(二期)
3 玉环工厂商用车自动变速器齿轮组件数智化制 31,930.96 20,000.00
造建设项目
4 桐乡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数智化制 36,443.58 28,000.00
造建设项目
5 高速低噪传动部件实验室项目 17,190.47 14,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0 56,277.95
合 计 252,692.21 196,277.95
上表中,“桐乡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动齿轮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为双环嘉兴,“高速低噪传动部件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双环嘉兴和
环研传动。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277 号),
截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双环嘉兴、环研传动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55,435,472.59 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自筹资金实际投 拟置换金额
号 额 资金投资额 入金额
玉环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
1 动齿轮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46,809.02 34,000.00 31,801.81 31,801.81
(一期)
玉环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
2 动齿轮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60,318.18 44,000.00 16,897.18 16,897.18
(二期)
3 玉环工厂商用车自动变速器齿 31,930.96 20,000.00 10,491.92 10,491.92
轮组件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4 桐乡工厂高精密新能源汽车传 36,443.58 28,000.00 14,225.42 14,225.42
动齿轮数智化制造建设项目
5 高速低噪传动部件实验室项目 17,190.47 14,000.00 2,127.22 [注] 2,127.22
6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0 56,277.95
合计 252,692.21 196,277.95 75,543.55 75,543.55
[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低噪传动部件实验室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双环嘉兴和环
研传动,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分别为 1,526.46 万元和 600.76 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55,435,472.59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55,435,472.59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幕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不影响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277 号),认为:双环传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双环传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