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1-04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变。
2、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无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发生了变化。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3 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65 吴长鸿
2 01*****505 李绍光
3 08*****087 玉环市亚兴投资有限公司
4 01*****381 蒋亦卿
5 01*****799 李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公司股权激励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限售,则由公司收回。”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对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产生影响,无需调整回购价格。
(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双环转债,债券代码:128032)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双环转债”转股价格为9.89 元/股,调整后“双环转债”转股价格为 9.8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大道 658-1 号 2 幢和合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海霞、冉冲
咨询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电话:0571-81671020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