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7-105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9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近日已办理完成《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0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9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7年9月6日
2、授予价格:5.40元/股
3、授予数量:16,930,000股
4、授予人数:238人
5、授予股票的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10,000,000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6,930,000股股票。
本次公司实际向238位激励对象共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6,930,000股股票,其中13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余108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新增股份数量为6,93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原676,744,000股相应增至683,674,000股。
6、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
股数(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比例
张琦 董事 15 0.89% 0.02%
王佩群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5 2.07%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643 97.05% 2.43%
人员(共236人)
合计 1693 100.00% 2.50%
7、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238人,授予的股票总数为1693万股,占本次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2.50%。本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8、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9、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准,2017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准,2018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1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准,2019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所处解锁期的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超过70分(含70分),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否则,其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并注销。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24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2号):
经审验,截至2017年10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王佩群等238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91,422,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陆佰玖拾叁万元整(¥6,93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30,492,000.00元,同时因库存股转让将10,000,000股库存股回购成本人民币109,483,578.87元与激励对象认购成本人民币54,000,000.00元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5,483,578.87元。
四、本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9月6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8日。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122,332,665 18.08 16,930,000 139,262,665 20.37
股份
无限售条件 554,411,335 81.92 -10,000,000 544,411,335 79.63
股份
总股本 676,744,000 100.00 6,930,000 683,674,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683,674,000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本次授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长鸿、陈菊花、陈剑峰、蒋亦卿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善群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35.60%;授予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34.25%。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683,674,000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
0.2717元/股。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