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7,414,629,928.50 7,636,162,096.15 -2.90
营业利润 -173,190,333.69 132,860,865.66 -230.35
利润总额 -434,497,082.84 141,340,129.57 -40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428,627,699.22 85,440,156.98 -601.6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380 0.0673 -602.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3% 4.65% -30.58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6,440,775,580.28 8,163,308,383.37 -2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1,417,563,652.04 1,871,332,681.49 -24.25
股本 1,268,000,000.00 1,268,00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1.12 1.48 -24.32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41,462.99万元,同比减少2.90%;营业利润-17,319.03万元,同比减少230.35%;利润总额-43,449.71万元,同比减少407.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62.77万元,同比减少601.67%。
2019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2019年,公司转让子公司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51%的股权给郁伟民、郁晓春,转让子公司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62.5%的股权和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给何志东形成投资损失,对公司利润状况产生了影响。
2、2019年12月,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结果“被告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众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回购本案所涉应收账款,其他被告黄锦光、被告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及本公司均对上述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计提预计负债,导致2019年度业绩预计实现大幅下降。详情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1月2日《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9-127)。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与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保理一案诉讼判决书,依据谨慎性原则对相关款项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详情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10月17日《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和2019年12月5日《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
4、报告期内,由于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和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公司实施了商誉的减值测试,根据初步的测算情况,预计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约为1,900.00万元(具体减值金额需依据评估机构后续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确定)。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是:“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亏损55,000万元至28,000万元”。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2,862.77万元,与《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