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10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海外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晚
间收到与坦桑尼亚电力公司签订的关于2013年度25万用户配电和服务线路材料
供应项目——标的Lot8采购合同(合同号PA/001/12/HQ/G/147),合同金额为
8,388,113.16美元,合同标的为导线。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隶属于该国的能源与矿物资源
部。该公司拥有坦桑尼亚本土绝大多数的电力生产、传输、分配等设备,主要向
坦桑尼亚本土地区发电,传输、分配和销售电力,注册地为达累斯萨拉姆,该公
司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2012年度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合同金额约700万美元,
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27%。
坦桑尼亚电力供应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8,388,113.16美元
2、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且供应商提交付款要求和银行保
函后,电汇支付相应季度货物合同价格的10%预付款。(2)货物装运后信用证支
付所发货物合同价格的40%。(3)货物验收后三十天内,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及
相应的采购方签发的验收证明后,信用证支付所收货物合同价格的50%。
3、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由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章后生效。
4、合同生效时间:2013年11月21日(公司于2013年11月27日晚收到
该合同)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违约责任:卖方延迟交货或延迟相关服务,将支付违约赔偿(合同价的
0.2%/每天),赔偿金直接从合同中减去;赔偿金达到合同价的10%,买方终止合
同。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公司
将一如既往的及时、保质履行本次合同。
2、该份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2.72%。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
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4、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坦桑尼亚电力公司为坦桑尼亚国有控股企业,公司
此次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有利促进与坦桑尼亚电力公司的深度合作,对进一步开
拓非洲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载明不得采用价格调整,目前公司已锁定关键材料的价格,降
低了材料波动的风险,但仍存在一定的辅助材料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风险。
2、本次合同交易对手方在本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后,将先期电汇支付10%
预付款,货物装运后,交易对手方信用证支付所发货物合同价格的40%,货物验
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格的50%,如交易对手方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
经济、军事变动以及火灾、地震等情形,本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到货款的风险。
但我公司计划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订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相应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