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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0-08-2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Zhongchao Cable CO., LTD.
    (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中超电缆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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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数量
    4,000万股
    每股面值
    1元人民币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8月30日
    每股发行价格
    14.80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电缆回购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将及时向中超电缆申报本人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电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超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中超集团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杨飞之父杨一新、杨飞之兄杨斌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康乐机械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电缆回购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俊,董事、总经理陈友福,董事、副总经理吴鸣良,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剑平,监事会主中超电缆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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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盛海良、监事会副主席陈鸫,监事蒋建良,监事王雪琴,副总经理刘志君,副总经理张乃明、总工程师王彩霞承诺:“本人将及时向中超电缆申报本人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电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超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中超集团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董事俞雷、监事蒋丽隽承诺:“本人将及时向中超电缆申报本人持有的康乐机械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电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康乐机械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康乐机械股权;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康乐机械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2010年7月 27日中超电缆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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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2,000万股,本次拟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1)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电缆回购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3)杨飞之父杨一新、杨飞之兄杨斌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中超电缆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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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集团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4)公司股东康乐机械承诺:“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超电缆回购本公司直接持有的中超电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公司董事长杨飞,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俊,董事、总经理陈友福,董事、副总经理吴鸣良,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剑平,监事会主席盛海良、监事会副主席陈鸫,监事蒋建良,监事王雪琴,副总经理刘志君,副总经理张乃明、总工程师王彩霞因持股中超集团而间接持有中超电缆股份,以上人员承诺:本人将及时向中超电缆申报本人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电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权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中超集团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中超集团股权;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中超集团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董事俞雷、监事蒋丽隽因持股康乐机械而间接持有中超电缆股份,以上人员承诺:本人将及时向中超电缆申报本人持有的康乐机械股权及其变动情况,在中超电缆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康乐机械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所持股权自中超电缆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康乐机械股权;本人自中超电缆离任半年后的一年内转让的股权占所持有康乐机械的股权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风险
    (1)产品不能及时通过预鉴定试验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500kV环保型阻燃超高压交联电缆生产线将生产110kV、220kV、500kV的交联电缆,根据国家标准GB/Z18890.1~18890.3-2002《额定电压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GB/T22078.1~中超电缆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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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78.3-2008《额定电压500kV(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及该类产品客户的一般规定,220kV及以上电力电缆须在完成型式试验的基础上通过预鉴定试验才具备供货资格,对于110kV交联电缆,根据国家标准GB/T11017.1~11017.3-2002《额定电压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及该类产品客户的一般规定,通过型式试验后能进行销售。故在募投项目投产后并通过220kV及以上交联电缆预鉴定试验前,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110kV交联电缆及各种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并将尽快完成220kV及以上交联电缆的预鉴定试验。目前为止,采用类似技术生产的220kV及以上交联电缆尚未出现不能通过预鉴定试验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生产220kV、500kV交联电缆的关键工序及测试设备均为国外进口的最先进设备,结合公司人才、技术方面准备,能够确保高压、超高压交联电缆的产品质量,所以220kV及以上交联电缆不能通过预鉴定试验的风险较小。但上述产品如果不能在投产后一年的时间及时通过预鉴定试验,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电缆工程设计研究所测算,如果项目整个生产期内公司仅生产110kV交联电缆产品及各种资源节约型铝合金导线,该项目生产110kV电缆及各种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产生的年均利润总额将达到12,616.23万元,是项目顺利实现110kV、220kV、500kV电缆及各种资源节约型铝合金架空线正常销售的年均利润总额13,633.99万元的92.54%。
    (2)市场营销风险
    公司销售高压、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的经验不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高压、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的产能迅速提高,这将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的销售风险。虽然公司在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市场有较好的声誉,而高压、超高压交联电力电缆的客户基本与公司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市场客户重合,并且公司制定了具体的110kV及以上电缆的营销措施,为实现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产品销售进行了前期准备,但仍不能排除所存在的产品营销风险。
    4、铜材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生产电力电缆的最主要原材料为铜材,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和2007年度铜材成本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成本比重分别为74.01%、71.94%、中超电缆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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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47%和78.58%。根据全球金属网数据,近几年长江现货1#铜的平均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2007年-2008年10月,铜价一直高位运行,之后受金融危机、经济衰退预期等因素影响,铜价持续下跌,到2008年底时价格低至3万元/吨之下,2009年受经济复苏预期等因素影响,全年铜价呈缓慢回升态势。长江现货1#铜的平均价格如下:2007年度64,025元/吨;2008年度55,142元/吨,2009年度42,341元/吨、2010年1-6月57,339元/吨。
    由于电线电缆行业基本采取以铜现货价格为基础,加上辅料成本及加工费来确定产品报价的定价机制,因此铜价波动对本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都会带来较大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1)铜价上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如果铜价上涨,在销售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营业收入会随铜价上涨而提高。此时加工费占总价比例较低,如提价更易于被客户接受,因而有利于公司毛利增加(毛利率可能下降);但同时,铜价高位运行增加了存货、应收账款对流动资金的占用,公司资金压力增大,财务费用增加,从而对日常经营和利润增长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公司在参与闭口合同的招投标时,通常根据投标日铜现货价格及预测投标日至得知中标结果期间的铜价变动趋势,并据以调整报价,如果获知中标时,铜价实际涨幅高于公司预测,则公司将面临该笔业务毛利率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在铜价上涨过程中,对于公司在铜价较低价位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供应商存在违约的动因,但由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