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0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10,000 万元–-80,0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98,232.98 万元
比上年同期变动:-11.98% - 18.56%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70,000 万元–-120,00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88,882.45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91.26%–-35.01%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3 元/股–-0.24 元/股 亏损:-0.298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净利润亏损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各类应收款项进行年末减值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上述事项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本期最终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产生亏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参股公司的投
资进行减值测试,上述事项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本期最终损失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量同比基本持平,其中磷肥板块业务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销量同比下滑;同时受公司磷石膏采用清洁处理方式成本较高影响,磷肥板块业务整体利润率较低。
2、非经常性损益变动较大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产生的债务重组利得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上述事项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影响较大;公司与部分金融机构的诉讼尚未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对非经常性损益区间影响较大;本期最终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将由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后确定。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盈利
情况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