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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金正大: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9月12日16时20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12日以直接送达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李玉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选举陈国福(独立董事)、葛夫连(独立董事)、李玉晓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国福担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玉晓、陈国福(独立董事)、王学斌(独立董事)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李玉晓担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葛夫连(独立董事)、王伟(独立董事)、李玉晓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葛夫连担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王学斌(独立董事)、王伟(独立董事)、李玉晓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学斌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因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确定由总经理万鹏先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聘任张宇鹏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蹇民先生、夏志军先生、杨功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杨功庆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杨功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邮编: 276700

    电话: 0539-7198691

    传真: 0539-6088691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宇鹏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聘任蹇民先生、夏志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功庆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出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杨春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邮编: 276700

    电话: 0539-7198691

    传真: 0539-6088691

    邮箱: jzd@kingenta.com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蒋业旺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蹇民先生的薪酬标准定为每年102万元人民币(税前),夏志军先生的薪酬标准定为每年72万元人民币(税前),杨功庆先生的薪酬标准定为每年72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张晓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颜明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郑树林先生、徐恒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任期届满后,张晓义先生不在公司任职,颜明霄先生、郑树林先生、徐恒军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张晓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颜明霄先生持有公司350,000股股份,郑树林先生持有公司619,800股股份,徐恒军先生持有公司28,500股股份。颜明霄先生、郑树林先生、徐恒军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简  历

  李玉晓先生,中国国籍,男,1979 年 2 月出生,李玉晓先生先后担任公司业务员 、销
售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执行副总裁,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公司首席执行
官(CEO),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公司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
年 9 月起任董事长。

  截止目前,李玉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17,1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玉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玉晓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玉晓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万鹏先生,中国国籍,男,1979 年 1 月出生,万鹏先生先后担任公司销售经理、大区
经理、销售总监、营销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起任公司营销负责人,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
事、总经理。

  截止目前,万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万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万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万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张宇鹏先生,中国国籍,男,1981 年 1 月出生,于 2003 年在中国石油大学取得土木工
程学士学位,并于 2006 年取得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工学硕士学位。张宇鹏先生先后在政府部门担任不同职务;并先后担任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天元医疗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
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 CEO。

  截止目前,张宇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宇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宇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宇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蹇民先生,中国国籍,男,1970 年 11 月出生,化工工艺工程师, 1991 年毕业于泸州
化工学校化工分析专业,2005 年西南师范大学法学本科学历。2023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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