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3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两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对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了推荐和选举,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张强先生、李曰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张强先生、李曰鹏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张强先生、李曰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 年 10 月出生,高级
农艺师,于 2001 年在莱阳农学院取得农学学士学位,2004 年取得河北农业大学植物营养学硕士学位,2009 年取得中国农业大学植物营养学博士学位。2009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监。
截止目前,张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3,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张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强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李曰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 年 6 月出生,高级
农艺师,于 2005 年在莱阳农学院取得农学学士学位,并于 2008 年取得青岛农业大学农学硕士学位。2008 年 7 月加入公司,先后在战略发展部、办公室担任不同职务,现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目前,李曰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曰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曰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曰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