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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正: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8

ST金正: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7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7月27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董事长(代)高义武、董事李玉晓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张晓义、独立董事陈国福、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高义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股东和董事会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张宇鹏先生、李文静先生、颜明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补选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承诺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组建的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及调整部分董事薪酬的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张宇鹏先生、李文静先生、颜明霄先生、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董事薪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张宇鹏先生和李文静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提议颜明霄先生的薪酬标准拟定为每年160万元人民币(税前,其中基础薪酬为52万元,业绩绩效薪酬按照其年度业绩考核后发放最高不超过108万元),提议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每年9.6万元人民币(税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董事薪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李玉晓先生的薪酬标准拟定为每年160万元人民币(税前,其中基础薪酬为58万元,业绩绩效薪酬按照其年度业绩考核后发放最高不超过102万元),提议将独立董事陈国福先生、葛夫连先生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年9.6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补选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宇鹏先生,中国国籍,男,1981 年 1 月出生,于 2003 年在中国石油大学
取得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并于 2006 年取得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工学硕士学位。张宇鹏先生先后在政府部门担任不同职务;并先后担任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天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宇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宇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张宇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宇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静先生,中国国籍,男,1976 年 10 月出生,李文静先生曾任山东省临
沭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临沭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临沭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现任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李文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文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文静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颜明霄先生,中国国籍,男,1969年6月出生,1992年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市场营销专业。颜明霄先生先后担任山东兰陵美酒厂销售科长,兰陵集团分公司经营厂长,兰陵集团市场管理部科长,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颜明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5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颜明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颜明霄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2022年1月18日,颜明霄先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鉴于颜明霄先生自2010年11月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核心团队的重要组成人员,对公司各项管理工作以及业务稳定发展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其担任董事,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经营工作有着关键作用,全体董事审议同意提名颜明霄先生为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除此情况外,颜明霄先生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学斌先生,中国国籍,男,1966年2月出生,现任临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临沂市第十六届常委,民革临沂市委主委。

    截止目前,王学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学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王学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学斌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男,1972年7月出生,王伟先生曾在山东华日集团总公司、广东雅倩化妆品有限公司、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山东亿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工作,历任主管会计、财务科长、财务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执行总裁等职务。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荣通鸿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山东深流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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