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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正: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ST金正: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1-03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0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金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金岭矿业(000655)、鲁银投资(600784)、毅昌股份(002420)、金晶科技(600586)、春立医疗(1858.HK)等上市公司,以及双一科技(300690)、佳发教育(300559)、正海生物(300653)等企业IPO申报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春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审计报告、成都佳发安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洪。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1年度拟审计费用为235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2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议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1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该所及该所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行为,未发现公司及公司人员有任何影响或试图影响该所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会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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