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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关于签订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8-23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1-041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投资合作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提出的建设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可研,土地面积、土地款、项
目建设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中所涉及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未经
过可行性研究,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中拟投资建设项目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投
资额度确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及时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和生产布局,山东金正大
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与贵州省瓮安县人
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合作协议书》,拟在贵州省瓮
安县工业园精细磷化工区投资59.6亿元(预估)建设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发展磷复肥及相关磷化工产业。计划用5年时间分期建设完成。

    2、本协议中拟投资建设项目尚处于意向阶段,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批。根据2011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在
贵州设立全资子公司贵州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该
投资项目拟由贵州公司实施。根据《公司章程》和《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
具体投资项目需根据投资额度提交贵州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3、本协议中拟投资建设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
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2)项目选址: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园精细磷化工区

    2、投资进度

    项目建设总投资预估约59.6亿元,一期项目投资预估约36亿元,项目开工后
3年内建成。二期项目投资预估约23.6亿元,待一期工程投产后视资源配套、交
通设施情况安排建设进度,预计开工后两年内建成。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在贵州省瓮安县拟投资 59.6 亿元建设磷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初步规
划项目建设规模为 60 万吨/年磷酸一铵、60 万吨/年磷酸二铵、40 万吨/年磷酸
二氢钙、60 万吨/年硝基复合肥、20 万吨/年磷酸二氢钾及其他磷化工产品的生
产能力。其中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 60 万吨/年硝基复合肥、60 万吨/年磷酸一铵、
2 万吨/年氟化盐、80 万吨/年模具石膏、10 万吨/年磷酸二氢钾及 20 万吨/年磷
酸二氢钙。

    2、项目选址

    项目拟选址为瓮安县工业园精细磷化工区,瓮安县政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预
留工业用地 2200 亩。具体出让面积以最终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实际勘测
数据为准。

    3、资源保障

    瓮安县政府按照积极引导、市场配置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公司参与瓮安县磷
矿资源的开发工作,以保障建设项目所需磷矿资源的自给;另外,瓮安县政府同
意并支持公司根据项目需要参与其辖区内煤矿、硫铁矿、钾长石等矿产资源的整
合、勘探及开发利用。

    4、投资奖励和优惠政策

    瓮安县政府承诺拟投资建设项目享有国家及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的相关
优惠政策,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展予以必要的奖励。

    5、其他支持
    瓮安县成立领导小组协助公司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手续,并为项目建设
及运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充分利用贵州省瓮安县丰富的磷矿及其他矿产资源优势,加快化肥产业链的
整合,降低公司原材料的对外依赖,丰富产品线,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
能力,同时,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盈利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本协议属框架性协议,拟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尚未经过贵州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项目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中总投资金额59.6亿元人民币为预估值,投资金额较大,公司
在资金筹措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3)本协议中的拟投资建设项目尚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审批,项
目用地未进入出让程序,项目计划进程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中拟投资建设项目用地尚须通过国有土地出让招拍挂程序取得,
土地价格不确定,且能否最终获得使用权存在不确定性。

    (5)本协议中拟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项
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6)本协议中拟投资建设项目在产品市场销售及盈利能力方面存在不确定
性。

    3、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磷矿资源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丰
富产品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提升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披露本协议
中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瓮安县人民政府与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磷资源循环经
济产业园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