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8-029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商”)于近日收到公司与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在榆林市签订的《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价款为120,870,000元。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类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业主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MA70391C5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4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先松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燃煤发电机组的投资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烯烃制精细化工品;以煤炭为原料,生产、销售工业用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副产硫酸铵、混合碳四、混合碳五、工业丙烷、氮气、液氮以及生产工业用乙烯、聚合级丙烯;蒸汽销售;仪器设备、车辆及房屋租赁;聚乙烯、聚丙烯、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服务;餐饮、住宿、培训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业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业主的交易金额为48.22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总收入的0.06%。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业主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并盖章的日期为准。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20,870,000元(大写:壹亿贰仟零捌拾柒万圆人民币),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6,376,829元,税额为14,493,171元(设计部分税率
为6%;设备部分税率为16%;建安部分税率为10%)。本合同价款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质保金等,按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时间和比例进行支付。
(四)工作范围
本合同工作范围包括硫磺回收装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施工,单机试车、机械完工直至工程中间交接,包括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阶段对业主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五)合同期限
合同装置全部完工并实现中间交接日期:不晚于2020年5月31日。
(六)违约责任
若发生以下事项:A若非业主的原因而未能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要求、B性能考核失败、C关键人员调离,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相应赔偿金,承包商最高责任限额不超过根据所有已发生的变更调整过的合同总价的10%。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87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6.0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会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硫磺回收业务作为公司“拳头产品”,此次合同订立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硫磺回收业务在煤化工领域的实践、应用,巩固硫磺回收业务市场领先地位。
(三)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均可为本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充分保障。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合同签署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针对《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
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