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7-046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于 2017年
10月16日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包人”)在淄博市
签订了《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17,878,777.00元。公司于2017年7月 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议案》,并就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MA3C9CHK7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名洋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城路1号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收购储备土地资产,土地资产的整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资产管理,工业项目投资与建设,受托管理运营国有资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承揽政府代建项目;塑料管材、塑料管件及制品、塑料化粪池、雨污水收集模块生产与销售,生产车间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是淄博市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企业。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二)项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区。
(三)项目内容:该项目用地总面积540532.2㎡(合810.8亩),总建筑
面积648353.6㎡。其中标准厂房建筑面积591943.5㎡;办公楼、公用工程建
筑面积57514.6㎡。
(四)承包范围:EPC总承包。
(五)合同签署日期:2017年10月16日。
(六)合同生效:合同在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合同章后正式生效。
(七)合同价款(暂定):1,217,878,777.00元。
(八)合同工期:自2017年9月30日起算,总工期1100日历天。
(九)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及建设符合国家及石油化工装置竣工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保证该项目的安全平稳运行及安全生产的需要。
(十)合同价款支付
1、结算方式
该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
2、设计费
按照项目设计进度按比例分批支付。
3、设备材料费
按照订货进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设备到现场验收合格支付至 95%,其
余5%质保期满支付。
4、工程进度付款
按工程进度控制点分次拨款。本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及比例如下(支付金额以发包人、承包人预算对接完成后确认的具体金额):
序号 付款节点 支付比率
1 基础施工完成 75%
2 钢结构安装完成 75%
3 内外装及安装工程完成 75%
4 协助发包方完成所有备案手续,上交完整竣工资料 累计付至合格产值的80%
其余20%在审计报告正式签署确认并扣除3%质保金后,60个工作日内支
付。
5、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3%。
6、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
四、董事会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董事会经讨论认为:
(一)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是淄博市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企业,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公司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咨询、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总承包资质和能力,多年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等一体化服务,在工程总承包领域有着丰厚业绩积淀,公司现有的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充分满足本合同的需求,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五、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1,217,878,777.00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
收入的347.30%,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会对公司2017至2020年度的经营业
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合同签署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针对《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目录
1、《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