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5-027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联信”或“卖方”)与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宁煤”或“买方”)在银川市签订的《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氧化碳耐硫变换装置耐硫变换催化剂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724.40万元。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基本情况
买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640000000004415
法定代表人:王俭
注册资本:1003046.64万元
注册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等。
公司与神华宁煤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卖方基本情况
卖方: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6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催化剂、脱毒剂、助剂、吸附剂、脱硫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催化剂的技术咨询服务;催化剂专用设备销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青岛联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度),公司与神华宁煤发生的业务总金额为:659.9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0.86%。
(三)履约能力分析:
神华宁煤是神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势骨干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日期:2015年6月10日。
(二)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立即生效。
(三)合同总价:人民币7,724.40万元。
(四)合同标的:QDB-05型催化剂和QDB-04-X型催化剂。
(五)交货时间:货物暂定为3批交货:第一批交货时间应在2016年1月2日前;第二批交货时间应在2016年4月5日前;第三批交货时间应在2016年9月5日前。
(六)货款支付: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20%;
2、进度款:合同货物原材料运抵卖方工厂,经买方代表现场见证,买方收到卖方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40%;
3、到货款:到货后,合同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买方在收到相应文件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货款;
4、性能验收款:合同货物安装调试达到性能指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应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
5、质保金:待全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卖方提交的相应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45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72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0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及青岛联信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青岛联信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氧化碳耐硫变换装置耐硫变换催化剂订货合同》,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神华宁煤集团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一氧化碳耐硫变换装置耐硫变换催化剂订货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