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4-06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联信”或“卖方”)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技”或“买方”)在安徽省合肥市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4,200,000.00元。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基本情况
买方: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叮
注册号:3400001300214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成立日期:2001年7月18日
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化工、市政、环境治理、建筑工程的咨询、设计、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
公司与东华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卖方基本情况
卖方: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6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催化剂、脱毒剂、助剂、吸附剂、脱硫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催化剂的技术咨询服务;催化剂专用设备销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青岛联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青岛联信与东华科技未发生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东华科技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日期:2014年11月25日。
(二)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总价:人民币34,200,000.00元。
(四)合同标的:耐硫变换催化剂及过虑剂(用于伊泰—华电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项目)
(五)交货时间:2016年7月20日。
(六)合同有效期:合同双方履行完义务、结清货款后终止。。
(七)货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相应文件后,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6,840,000.00元整;
2、卖方所供货物运抵现场并验收合格或买方签发货物收货单后,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到货款,即人民币17,100,000.00元整;
3、所需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装置投料试车、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并经买方和业主考核验收、书面确认合格后3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调试款,即人民币6,840,000.00元整;
4、质保期满且卖方履行完全部义务,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即人民币3,420,000.00元整。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2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83%,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一定的影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及青岛联信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青岛联信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合同协议书》,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