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3-04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3年10月30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
计人”)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分公司”或“委
托人”)在山东淄博签署了《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2,597万元。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负责人:凌逸群
注册号:370305119704356
经营场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5号
成立日期:2000年4月17日
经营范围:其他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
品);石油管道运输;石油石化原辅材料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
发、应用、咨询服务(不含消费储值及相关类似业务)。(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
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
1,676.66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的22.29%。
(三)履约能力分析:齐鲁分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
家集石油化工、盐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为一体的特大型炼油、化工、化纤
联合企业,其主要产品畅销全国,部分产品出口日本、美国、中东和东南亚等国
家和地区。其属国有大型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日期:2013年10月30日
(二)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即
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三)合同金额:2,597万元(该费用包括委托人对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下
全部服务内容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及必要的保险费用等)。
(四)合同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产出合格产品90天内。
(五)设计内容:第二柴油加氢装置适应性改造、第四单塔污水气提装置改
造;为新建的260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60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及改造的连续
重整装置、柴油加氢装置改质的系统配套工程,包括非标设备设计、管道单线图
以及竣工图编制等所有工作。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且设计人提交基础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委托人支付设计
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779.1万元。
2、本合同生效且设计人提交PFD、PID、设备平面布置图、长周期订货设
备、装置桩基图、主要设备土建基础图后,委托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人民币519.4万元。
3、设计人交付全部详细图纸后一个月内,委托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计
人民币779.1万元。
4、工程改造中间交接后一个月内,委托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计人民
币389.55万元。
5、在下列日期(以下列日期先到者为准):装置开车成功后15日内;装置
中间交接后6个月内;设计文件交付后1年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计人民
币129.85万元。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总金额为2,5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5.71%,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工程设计收入的34.52%,该合同的履行将对
公司2013、2014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二)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
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
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高硫高酸系统配套设计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