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3-03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33名激励对象在自首次授予日
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2013年8月29日至2014年8月28日)的可行权期间内最多共可行
权135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2年6月15日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1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三名
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出具了:“激励
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核查意见。
3、2012年7月9日,公司收到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且无修订意见。
4、2012年8月21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5、201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2年8月29日。
6、2012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
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三维JLC1,期权代码:037601,授予数
量:300万份,行权价:18.18元,授予人数:33人;另外,公司预留股票期权
30万份,待日后授予。
7、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201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
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整体调整
为495万份。其中,已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50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2.05
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5万份,行权价格在该部分期权授予时按《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确定。
二、董事会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期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时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考核合格
根据《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激励对象2012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4、公司201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11年经审计
的净利润(各年度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固定基数,公
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较2011年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30%。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
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
增加的净资产及其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5、等待期内,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
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二)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满足情况
1、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3)中磊(审A)字第0008号《审计报告》;公司
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也不存在中
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
不适当人选的;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公司董
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依《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33名激励对象2012年度的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4、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2年公司合并财务报告中实现归属于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