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2-01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与河北都
邦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北润达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
签署的《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 8 万吨/年
硫磺回收装置 E+P 承包合同》,上述两家公司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
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项目 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等九
项工程 EPC 总承包的联合体承包商。
本合同所涉工程项目规模、能力:80000 吨/年,合同总金额为 9498.21 万
元。公司确认收入部分由设计费和采购技术服务费构成,其中设计费为 360 万
元,采购技术服务费为合同设备材料总价与合同装置分包商开据的设备及材料增
值税发票总额的差额。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业主方基本情况
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负责人:毕建国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00300021709
成立时间:2007 年 12 月 26 日
营业场所:石家庄石炼路 1 号
主营业务:汽油、煤油、液化石油气、丙烯、丙烷、笨、甲苯、二甲苯、溶
剂油等产品的生产;铁路运输;柴油、聚丙烯、石焦油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等
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包方基本情况
发包方(甲方):河北都邦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北润达石化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此两家公司为合同项目合法的联合体承包商)
(1)河北都邦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宿立新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82000000773
成立时间:1999 年 6 月 29 日
注册资本:600 万元
注册地址:藁城市丘头
主营业务:石油化工设计、化工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等
(2)河北润达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彦柳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182000005200
成立时间:1998 年 5 月 20 日
注册资本:3207938 元
注册地址:藁城市丘头
主营业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等
公司与发包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合同签署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1、业主方履约能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是 1998 年 7 月国家
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
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作为中国石化在石家
庄设立的分公司,业主方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
2、发包方履约能力
河北都邦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北润达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状
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且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
化分公司)允许甲方将该项目以 EP 合同形式分包给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该 E+P 承包合
同。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石家庄炼化分公司 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二)合同签署、生效日期:2012 年 2 月 29 日。
(三)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
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四)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后一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
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五)工程地点:石家庄市石炼路 1 号,石家庄炼化分公司院内。
(六)合同规定工作范围:
按照合同要求承担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
项目 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的相关设计和采购工作。
(七)合同金额:9498.21 万元。其中设备(含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
费用)、材料总价为 9138.21 万元,设计费为 360 万元。
(八)结算方式:
甲方向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设计费和采购技术服务
费,设备材料费用由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直接拨付供应商。采购合同由分包商、山
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都邦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河北润达石化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四方签署生效。本合同收入由设计
费和采购技术服务费构成,采购技术服务费为合同设备材料总价与合同装置分包
商开据的设备及材料增值税发票总额的差额。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总金额为 9498.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
的 36.83%。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2 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
的积极影响,并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石油炼化设计、采购领域的市场地位。
(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拓展,公司产能有了显著提升,客户也有了相应
增加,该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公司主营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 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E+P 承包合同》,合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
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全球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 8 万吨/年
硫磺回收装置 E+P 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