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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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信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实际的审计工作量来确定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
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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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
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执业信息
大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6、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 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公司提供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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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