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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0

二六三: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3-027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 OA 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
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23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
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提交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5、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2 年12 月 2 日。

    6、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
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最终
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5,511,8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
现金。公司根据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
后,P 仍须大于 1。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P=2.07-0.16=1.91 元/股。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是基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的调整,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已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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