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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告日期:202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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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1 月 4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同意
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7 元/
股。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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