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壹拾叁亿陆仟贰佰肆拾柒万零 币壹拾叁亿陆仟捌佰陆拾壹万壹
陆佰柒拾叁元(1,362,470,673 元)。 仟捌佰柒拾 叁元( 1,368,611,873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2,470,673 股,均为普通股。 1,368,611,873 股,均为普通股。
3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指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指定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作为刊登公司 www.cninfo.com.cn)作为刊登公司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4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合并,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合并,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 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
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 应当自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分立,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分立,
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 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
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告。 上公告。
6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需要减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需要减
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
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
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 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债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7 第一百九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 第一百九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
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六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 并于六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 《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应
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 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
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
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 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
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 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
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 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
偿。 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