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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三: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1

二六三: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1-049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各位监事对议案进行审核,并通过现场及传真签字表决将表决结果送达至董事会秘书处进行统计。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华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
半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2021 年 8 月-2021 年 8 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合适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现提名应华江先生和吴一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
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六届监事会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关于选举应华江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3.2、《关于选举吴一彬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
制对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三、备查文件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应华江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1990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2010 年 1
月至今任北明软件有限公司董事、总裁;2011 年至 2017 年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 年 10 月至今,任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 4 月起任公司股东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应华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吴一彬女士,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0年9月至1992年4月任北京国营七零零厂企管办干部;1992年4月至1993年7月在北京富豪食品有限公司任会计;1993年7月至2005年4月任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在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计部担任总监;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职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2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2015年2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助理一职;2015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吴一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86,125 股,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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