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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康达法意字[2014]第0502号
二○一四年一月
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广州GUANGZHOU 深圳SHENZHEN 海口HAIKOU西安XI’AN
杭州HANGZHOU 南京NANJING 沈阳SHENYANG天津TIANJIN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简称 含义
本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六三/公司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
《公司法》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
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
《证券法》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
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
《律师法》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修订
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
法》
年3 月9 日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
则(试行)》 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10]3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深证上
《股票上市规则》
〔2012〕214号,自2012年7月7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 〕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1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忘录1号》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08年3月17日发布)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忘录2号》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08年3月17日发布)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忘录3号》
上市公司监管部 2008年9月16日发布)
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康达法意字[2014]第0502号)
《公司章程》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二六三股票为标的,对二六三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
激励计划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激励计划(草案)》
划(草案)》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稿)》 划(草案修订稿)》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
法》 施考核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中获得限制性股票的二六三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激励对象
心技术(业务)人员
在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
限制性股票 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并在授予后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锁定
和解锁的二六三A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