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二六三”)拟按照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实施股权激励,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能够得以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1/2/3号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
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时对激励对
象进行有效的保留和激励,提升公司业绩并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考核指标与公司战略紧
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对激励对象进行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短期经营
成果和长期发展相结合的全面考核原则,并根据公司战略的变化修正绩效考核指
标。
第三条 考核对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二六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
第四条 考核组织与权限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把关实施方案与考核结果,维护考核的公
平与公正;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集团、子公司和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
核工作的组织;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授权集团财务管理部、子公司和事业部财务部负责
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
公司将依据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事业部的考核指标及标准,结合岗位性
质、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评定。
每期考核结束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组织统一制作反馈表
一式二份,一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另一份反馈至激励对象本人。
激励对象对考核期内考核结果有重大异议,可在获知考核结果后 7 天,向
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集团人力资源部须及时调查相关情况,向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处理建议,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最终处理。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按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排名分为以下四等:
优秀:出色的、持续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良好:称职、达到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合格:基本适合岗位标准要求,仍需努力;
不合格: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在绩效考核期间激励对象出现违法违规、内部重大违纪、重大工作失职、重
大客户投诉、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经济利益、企业公众形象的事项,相
关激励对象的当年考核结果将一次被定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解禁依据。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激励对象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的,可以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解锁,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进行解锁。
第七条 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