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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66 深市 天齐锂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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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天齐锂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4-01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166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授权副董事长蒋安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潘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3 年度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3年度业绩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业绩公告》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详细阐述了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情况和对2024年度的重点工作规划与展望。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ESG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经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节。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73,005,529.7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391,736,529.63元,减去利润分配4,922,260,851.00
元 , 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可 供 分 配 利 润为18,042,481,208.34 元 , 资本 公 积 余额为
18,271,384,380.33元。

    在充分考虑行业特性、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策略及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时兼顾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 ,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41,221,583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467,966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15,017,382.95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现状,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提出,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针对该专项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专字
第2400425号),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执行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现有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合计约人民币4,011,745万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现有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合计约人民币4,011,745万元(或等值外币)。同时,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356.4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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