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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66 深市 天齐锂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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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天齐锂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2、投资金额: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或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购买。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本金安全的情况下,申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授权额度有效期限至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一、投资理财产品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拟用于委托理财的最高余额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或等值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购买。


  3、投资种类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5、委托理财受托方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主要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6、授权及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委托理财受托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及产品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授权期限自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防范及管控

  (一)投资风险

  公司以风险防范为首要目标,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针对委托理财项目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执行程序,审慎选择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关注投资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购买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建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于低风险收益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在一年的投资期限内确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并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2022 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
理财产品。

    七、保荐机构意见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天齐锂业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在审批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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