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8-027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18CDA20033”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53,743,987.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2,457,279.64元,减去2016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1.8元现金)178,995,996.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374,398.77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830,872.52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止本公告日总股本1,142,052,8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28,410,570.2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共分配利润228,410,570.20元,以上预案实施后,尚余未分配利润183,420,302.3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3、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