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5-080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5年8月28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08元/股。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票来源为天齐锂业定向增发的股票;
3、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270.9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1.05%;4、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自身原因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董事会调整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员数量,最终董事会确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2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维持301万股不变(其中含30.1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本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的限制性 约占授予限制性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票总数的比例(四舍 额的比例(四舍
股) 五入) 五入)
1 吴薇 董事、首席执行官 40.00 13.29% 0.15%
2 邹军 董事、首席财务官 36.00 11.96% 0.14%
3 葛伟 董事、首席运营官 35.00 11.63% 0.14%
4 李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00 4.65% 0.05%
5 赵本常 副总经理 12.00 3.99% 0.05%
6 郭维 副总经理 12.00 3.99% 0.05%
7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6人) 121.90 40.50% 0.47%
以上合计 270.90 90.00% 1.05%
预留人员 30.10 10.00% 0.12%
合计 301.00 100.00% 1.16%
5、本期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1.08元/股;
6、在可解锁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次解锁 25%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次解锁 25%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次解锁 25%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四次解锁 25%
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解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4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
期 基准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相比2014年,2015年净利润(2014年 相比2014年,2015年净利润(2014年
第一 度净利润对标基数具体参见注1,下同)度净利润对标基数具体参见注1,下同)
次解
增长率不低于16%,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增长率不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锁
低于8%; 低于10%;
第二 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次解
低于32%,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低于4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锁
第三 相比2014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相比2014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次解
低于48%,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低于6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锁
第四
相比2014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相比2014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次解
锁 低于8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4%。低于10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注1:201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589万元,其中包含文菲尔德冲回以前年度应缴所得税4,049万元(会计估计调整),扣除该会计估计调整后2014净利润数为6,54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同意以6,54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2014年度净利润的对标基数。
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解锁数量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1)以上各年度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任一项未达到基准增长率则属于未达到当年的解锁条件,当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2)以上各年度指标在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基准增长率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公司级解锁数量:
各期公司级解锁数量=各期可解锁数量×公司级解锁比例
其中,公司级解锁比例确定方法如下(设X为考核当期实际同比2014年增长率,A为当期基准增长率,B为当期目标增长率):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情况 指标解锁比例
当B>X≥A 60%+(X-A)/(B-A)×40%
当X≥B 100%
公司级解锁比例=净利润指标解锁比例×50%+营业收入指标解锁比例×50%
说明:
(1)以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除以上业绩要求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3)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4)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锁数量=各期可解锁数量×公司级解锁比例×个人级解锁比例
个人级解锁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主要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A B C D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达标
个人级解锁比例 100% 100% 80% 0%
个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8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