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于2018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根据事项进展,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3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文,以下简称“128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中小板指数、证监会互联网指数的波动情况进行了比较,比较情况如下:
日期 公司收盘价 中小板指数 证监会互联网指数
(元/股) (点) (点)
2018年1月4日 27.99 7,766.77 26,598.01
2018年2月1日 29.67 7,225.88 24,405.04
涨跌幅 6.00% -6.96% -8.24%
公司A股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6.00%,扣除同期中小板指数下跌6.96%因素后,波动幅度为12.96%;扣除证监会互联网指数下跌8.24%因素后,波动幅度为14.24%,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
综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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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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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