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暨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暨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购入非上市公司股权、证券投资、举办合营企业等。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折合不超过1亿美元。如采取证券投资的方式,其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待投资对象。受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对外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存在亏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以控制风险、优势互补、提高效益为原则,持续寻求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联盟与并购的机会,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以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获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既定的制度具体执行相关投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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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资金比较充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以控制风险、优势互补、提高效益为原则,持续寻求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联盟与并购的机会,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以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投资额度折合不超过1亿美元。如采取证券投资的方式,其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投资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购入非上市公司股权、证券投资、举办合营企业等。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有明确的待投资对象,但仅限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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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受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对外投资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存在亏损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投资的审批权限、办理部门、操作流程、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并且公司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3、公司有丰富的印制电路板产业经验,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为公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公司对外投资仅限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公司将审慎选择相关优秀企业,公司管理层在获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根据战略规划,经济形势、印制电路板产业周期以及资本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谨慎决定具体投资方式、投资规模和投资期限。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控制风险、优势互补、提高效益为原则,持续寻求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联盟与并购的机会,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投资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额度折合不超过 1 亿美元,预期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对外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制度,内控运行有效,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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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目前资金比较充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自身竞争优势,以控制风险、优势互补、提高效益为原则,持续寻求与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建立互惠互利的战略联盟与并购的机会,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和竞争力,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制度,内控运行有效,相关风险管理控制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择机投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相关优势企业。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