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0日、2017年6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规定以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约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于2018年11月29日届满,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资产管理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公司股票。
2、2017年10月19日,公司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资产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资产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华泰资管沪电股份共赢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泰资管沪电股份共赢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共赢1号”)共募集资金6,29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成员吴礼淦先生、吴传彬先生、吴传林先生合计认缴4,500万元人民币。
3、2017年11月28日,“共赢1号”通过大宗交易,以均价4.68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控制的合拍友联有限公司(HAPPY UNIONINVESTMENT LIMITED)转让的公司股票1,337.90万股,成交金额为6,261.372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0%。至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共赢1号”所募集资金余额留作备付资金。
4、2017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按规定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计算,暨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止期间。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成员吴礼淦先生、吴传彬先生、吴传林先生通过共赢1号合计间接持有公司约0.57%的股份。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体现员工持股意愿,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吴礼淦先生、吴传彬先生、吴传林先生承诺:(1)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2)除保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收益权外,自愿放弃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其他有关权利,包括表决权、选举管理人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及被选举权为管理人委员会委员的权利;(3)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不干涉持有人会议及管理人委员会的任何决策,不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买入股票或卖出股票的时点提出任何建议或意见;(4)同意遵守及接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管理人委员会作出的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或延长存续期限的有关决议。(5)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参与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关于一致行动的约定,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5、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74,159,7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因此,“共赢1号”获得现金红利668,950元(含税),持股数量无变化。
6、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7、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以上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自2017年11月30日起至2018年11月29日止)届满后,“共赢1号”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2、除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共赢1号”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共赢1号”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2017年6月26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以及股票流动性不足导致股票未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或持有人会议决定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其资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