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 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3-027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山珠啤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珠啤”)目前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增强盈利能力、盘活存量用地,综合考虑啤酒市场的发展趋势,中山珠啤拟投资产能扩建升级项目,并与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火炬集团”)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等)。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投资产能扩建升级项目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该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升级项目
2、项目计划投资额:93188.93 万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4、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河工业园“玻璃围”。
5、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新增 30 万吨啤酒酿造能力、一条 7.2 万罐/小时的易
拉罐啤酒生产线、一条 4 万瓶/小时的瓶装啤酒生产线。
6、建设计划及预计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设期预计 24 个月。本项目建成并
达产后,计划新增啤酒年产量约 16 万吨,项目预计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2.08%,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7.17 年。
7、项目实施主体: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三、投资协议对方介绍
1、投资协议对方名称: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1927466XB
3、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兴业路 1 号
4、法定代表人:梁大衡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46087 万元人民币
7、实际控制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下属企
业)
8、主营业务:工业产品技术开发;企业管理服务、企业投资咨询;销售:五金制品、专化学产品(不含危化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节能技术、网络技术的开发、研发;生产经营光电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不含线路板、电镀工序);机械设备租赁;厂房出租及其它建筑物出租;制造:通用仪器仪表、钟表与计时仪器、光学仪器及眼镜(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制造、销售和进口计量器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山火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投资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升级项目
(2)投资方: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3)投资计划及内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8 亿元人民币。新增 30 万
吨啤酒酿造产能,并配套中高端啤酒灌装生产线,打造珠江啤酒中高端啤酒生产制造基地。
2、项目选址用地概况: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河工业园“玻璃围”(实际面积以土地证为准、包含新规划没有征用部分),项目建筑红线内可开发面积约为 130.244 亩(剔除已有建筑物投影面积),土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3、甲方承诺事项
(1)甲方负责对乙方项目材料进行预审核,并协助乙方办理产业项目的准入审批流程。
(2)甲方将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开展实施过程中涉及事项有关方面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的合证和房产证的办理、已征用土地分割、解除闲置土地事宜等)和相关手续及各类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等)的办理以及协助乙方获取规划设计资料(如用地区域现状地形图、所在地区控规、地块用地规划条件等文件),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规划、施工、验收等全过程所需手续及证件,努力推动双方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3)协助乙方申报国家、省、市各级政府部门各项政策奖励。以上服务以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前提,服务项目中涉及政府部门或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收取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4)乙方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和服务业统计数据、科技统计数据、外贸统计数据等)均由甲方归口收集报送。
(5)负责推荐专业机构对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设 、第三方评审等专业
机构提供有偿的专题服务。
(6)积极协助乙方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相关规定申请取消规划路(临江中路)。
(7)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本啤酒及配套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环境评估报告通过评审并在相关规定审批时限内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复。
(8)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或乙方指定企业在相关部门所办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的批复,并配合做好乙方或乙方指定企业就该投资项目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以及项目运作。
4、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在土地闲置放行,土地闲置放行标志以政府下发的通知为准。
(2)乙方承诺项目符合国家、省、市、镇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不触及安全生产、环保红线。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 1 年内投产。动工标志
为取得施工许可证、打桩并施工。
(4)乙方承诺其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司实施的投资项目整体经济指标达到以下要求:项目自土地闲置放行许可之日起 5 年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8 亿元。项目自土地闲置放行许可之日起 5 年内的任意自然年的当年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合计达到 8 亿元。项目自土地闲置放行许可之日起 5 年内的任意自然年的当年纳税额合计达到1.1亿元。乙方在项目建设及经营中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并在公司注册地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乙方承诺若因经营不善等因素需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火炬开发区管委会及其区属总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5)乙方承诺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形态、食品卫生安全、职业健康、矛盾纠纷化解、三防等企业主体责任。
5、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依据本协议约定时间动工。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达到则按照每延期一个月缴纳违约金 10 万元。若非乙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未来市场情况、审批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依据本协议约定时间动工、施工,乙方承诺的动工期限、考核期限相应顺延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时间内,达到本协议所承诺的主营业务收入标准。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达到该约定标准,乙方须每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标准为:违约金金额=(承诺主营业务收入-实际主营业务收入)*1%,直至达到约定标准为止。若非乙方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未来市场情况、审批原因等)导致的,乙方承诺的投资项目整体经济指标达到的期限相应顺延且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考核期内,考核指标中的任一指标在任意自然年完成后,已完成的单个指标不再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约,逾期未付的违约金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迟延履行支付违约金部分的利息。
6、其它: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的投资目的和可行性分析
中山珠啤座落在国家级开发区—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河工业园,
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成立,企业注册资金 3800 万元,年啤酒灌
装生产能力约 10 万吨。
近年来珠江啤酒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中高端产品稳步增长,珠三角区域的瓶装纯生、易拉罐啤酒呈现逐年增长的良好趋势,在此趋势下珠江啤酒在珠三角的酿造产能预计较难满足市场需求,瓶装纯生产能相对紧张、易拉罐产能缺口也较为明显。
鉴于中山珠啤目前产能难以满足市场发展趋势,公司若在中山珠啤新增 30
万吨酿造产能和 2 条中高端啤酒灌装生产线,可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促进市场开拓、增强盈利能力,有利于缓解珠江啤酒在珠三角区域的产能供应紧张局面。
2、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属于扩建升级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啤酒酿造产能、中高端产品灌装产能,由于国内啤酒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的市场开拓措施,保持良好的市场增长势头,则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可能会导致产能无法充分发挥和不能达到预期的效益。
(2)本项目及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计划、预计经济效益、收入、税收等相关数据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可能受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未来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3)本次拟签署投资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未来协议履行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
确定性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能布局结构,促进市场开拓和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