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045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简称:赣锋 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7157。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6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516.2150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01,716.7779 万股比例为0.2559%,行权价格为 68.771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 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关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等待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 予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5%。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
日为 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等
待期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
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条件。
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行权业绩条件:
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 经审计,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不低于 620%;(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 620.75%,公司层面满足行权业绩条增长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件。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为计算
依据。)
经审计,激励对象所属板块或子公司
4、激励对象所属板块或子公司需完成与公司 完成与公司之间的绩效承诺,板块/之间的绩效承诺才可行权
子公司层面满足业绩考核要求。
5、个人层面考核内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
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 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除 12 名
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
考评结果 80> 70> 其余 376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S) S≥80 S<60 80 分及以上,满足 100%行权条件。
S≥70 S≥60
标准系数 1.0 0.9 0.8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25%,即公司 376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516.2150 万份,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上述 12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2.9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 388 名调整为 376 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065.33 万份调整为 1,032.43 万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止。
3、行权价格:68.771 元/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76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516.2150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 可行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占当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万份) 前公司股本总额
(万份) 的比例
1 邓招男 董事 28 7 0.0035%
2 沈海博 董事 28 7 0.0035%
3 欧阳明 副总裁 28 7 0.0035%
4 徐建华 副总裁 28 7 0.0035%
5 黄婷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12.6 3.15 0.0016%
6 傅利华 副总裁 21 5.25 0.0026%
7 熊训满 副总裁 21 5.25 0.0026%
8 罗光华 副总裁 11.2 2.8 0.0014%
9 王彬 副总裁 14 3.5 0.0017%
10 任宇尘 董事会秘书 9.8 2.45 0.0012%
核心管理人员及 1,863.26 465.8150 0.2309%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66 人)
合计(376 人) 2,064.86 516.2150 0.2559%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7,167,779 股。
6、可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7、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确定行权日,并按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自主行权,由激励对象选择在可行权期限内(法定禁止行权期除外)自主行权。
8、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