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3-116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安汽车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后续合作与项目推进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备忘录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23 年 12 月 22 日,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在浙江宁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本公司与长安汽车及其关联方就锂资源开发、锂盐深加工、锂电池研发、制造及废旧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全价值链深入合作事宜进行讨论协商,有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文件。相关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洽谈,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基于双方在(半)固态电池研发的良好合作意愿,双方将以下一代汽车动力电池(半)固态电池研发合资为前提,探讨向电池上游锂矿资源、锂盐深加工、电池材料,中游电池制造及下游废旧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延伸合作,推进电池产业全链条战略合作。
2.关于(半)固态电池研发,双方将按照“对等持股、高效运营”的原则,加快推进(半)固态电池研发合资项目及制造产业化项目协议商谈等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长安汽车签署《合作备忘录》,有利于加强公司与下游客户联系,推进公司半固态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同时加强公司锂产业链的业务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预计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
1 2021 年 3 月 3 日 履行中
合作框架协议》
2 2021 年 4 月 9 日 与宜春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同书》 履行中
与阿根廷 Jujuy 省政府以及阿根廷 Ministry of
3 2021 年 5 月 17 日 Productive Development ofArgentina 签署合作备 履行中
忘录
与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和
4 2021 年 6 月 9 日 《投资补充合同》 履行中
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
5 2021 年 9 月 18 日 协议》及《招商引资补充协议》 履行中
6 2021 年 10 月 16 日 与 Umicore SA 签署《锂产品供应条款清单》 履行中
7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与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签署《战略框架协议》 履行中
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
8 2022 年 5 月 13 日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 履行中
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备忘录》
与稀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河国际证券
9 2022 年 5 月 20 日 履行完毕
(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股份认购协议
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
10 2022 年 6 月 30 日 履行中
架协议书》
与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11 2022 年 8 月 19 日 履行中
框架协议》
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12 2022 年 9 月 2 日 履行中
议》
13 2022 年 9 月 29 日 与宜春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履行中
14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与横峰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 履行中
与江西省横峰县人民政府、富临精工签署《战略
15 2022 年 11 月 8 日 履行中
合作框架协议》
与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
16 2023 年 3 月 28 日 履行中
议》
2023 年 4 月 25 日 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签署《20GWh 电池生产 履行中
17 项目框架协议》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告的减持计划,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与长安汽车签署的《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