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3-098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简称:赣锋 JLC2,
股票期权代码:037287。
2、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5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67.55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01,716.7779 万股比例为0.0335%,行权价格为 84.90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
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关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
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5%。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2 年9 月 5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年 9 月 4 日即将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行权业绩条件:
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业绩条件需满足:2022 年净 经审计,公司2022年净利润为202.76利润不低于 80.00 亿元;(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 亿元,公司层面满足行权业绩条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
件。
以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经审计,激励对象所属板块或子公司
4、激励对象所属板块或子公司需完成与公司之间的 完成与公司之间的绩效承诺,板块/子绩效承诺才可行权
公司层面满足业绩考核要求。
5、个人层面考核内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 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除5名激
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励对象已离职不满足行权条件外,其
考评结果 80>S≥ 70>S≥ 余 105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为 80
(S) S≥80 70 60 S<60 分及以上,满足 100%行权条件。
标准系数 1.0 0.9 0.8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25%,即公司 10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7.55 万份,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在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经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 5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未获准行权的 18.9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激励对象 110 名调整为 105 名,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289.10 万份调整为 270.20 万份。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行权安排
1、行权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止。
3、行权价格:84.90 元/份。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5、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5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67.55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数量:
获授的股 可行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占
职务 票期权数 (万份) 当前公司股本
(万份) 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 270.20 67.55 0.033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5 人)
合计(105 人) 270.20 67.55 0.0335%
6、可行权日:
根据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
的,以相关规定为准。激励对象必须在可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
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
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
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
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对于本批次
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本次行权后增 比例
数量 数量
(%) 加股份 (%)
境内上市内资 1,613,593,699 79.99% 675,500 1,614,269,199 80.00%
股(A 股)
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 403,574,080 20.01% 0 403,574,080 20.00%
股份总数 2,017,167,779 100% 675,500 2,017,843,279 100%
注: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
八、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
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
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
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
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2,01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