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3-02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398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10,8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10,80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 21,08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6 年 8 月 5 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
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5%,第三年为 0.8%,第四年为 1.0%,第五年为 1.5%,第六年为 1.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期限自发行
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18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8 月 5 日)止。
截至 2020 年 8 月 13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108,0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 2,093,000,000.00 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到公司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936002010013506692 账户、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 267019200000003330 账户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铃支行 791904063019998 账户内。扣除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735,310.25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089,264,689.75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1,060,489.25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90,325,179.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90246_B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 267019200000003330 已
于2022年上半年使用完毕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936002010013506692和募集资金专户 791904063019998 已于 2021 年度使用完毕并销户。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结余 84,565,389.52 224,352,615.48 -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85,622,848.35 146,071,976.97 586,077,140.72
A、万吨锂盐改扩建项目 85,622,848.35 146,071,976.97 38,077,140.72
B、认购 Minera Exar 公司
- - -
部分股权项目
C、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548,000,000.00
(2)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置换 - - 1,127,083,639.41
(2019 年)
(3)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置换
- - 157,096,305.59
(2020 年 1-7 月)
(4)缴纳网银服务费 - - 186.20
(5)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转出 434.28 630,758.48 -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收到募集资金 - - 2,093,000,000.00
利息收入 1,057,893.11 6,915,509.49 1,609,887.40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结余 - 84,565,389.52 224,352,615.48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放金额(人
民币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江西赣锋锂业股 936002010013506692 -
股份有限公司新余 份有限公司
市分行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赣锋锂业股 267019200000003330 -
公司新余分行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赣锋锂业股 791904063019998 -
公司南昌江铃支行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 2020 年 8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人民币 85,622,848.35 元。其中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人民币85,622,848.35 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由于 2020 年 8 月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未对“认
购 Minera Exar 公司部分股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经济效益指标进行规定,故不适用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这四项披露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将存放于九江银行新余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434.28 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存放不存在违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附表 1: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 8 月发行)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 8 月发行)
2020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债: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8月发行)
编制单位: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发行费用) 209,300.00 本年度投入募 8,56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