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6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蜂巢能源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锋锂业”)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巢能源”)于近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在锂资源、锂盐供销、电池回收以及产业园建设等多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蜂巢能源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W477R4G
住所:常州市金坛区鑫城大道 8899 号
法定代表人:杨红新
注册资本:324,318.20 万元人民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12 日
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蜂巢能源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赣锋锂业与蜂巢能源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增强信息、技术共享水平,建立长期战略客户和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开发国内外创新领先、具有显著社会意义和商业价值的产品,在锂资源合作、锂盐购销、电池回收、产业园合作等领域开展深度业务合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推动和深化双方在锂资源、锂盐供销、电池回收等方面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战略。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为双方合作意向和原则的框架性陈述,具体合作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
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
1 2021 年 3 月 3 日 履行中
合作协议》
2 2021 年 4 月 9 日 与宜春经开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同书》 履行中
与阿根廷 Jujuy 省政府以及阿根廷 Ministry of
3 2021 年 5 月 17 日 Productive Development of Argentina 签署合作备 履行中
忘录
与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同书》和
4 2021 年 6 月 9 日 《投资补充合同》 履行中
与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
5 2021 年 9 月 18 日 协议》及《招商引资补充协议》 履行中
6 2021 年 10 月 16 日 与 Umicore SA 签署《锂产品供应条款清单》 履行中
7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与青海省海西州人民政府签署《战略框架协议》 履行中
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
8 2022 年 5 月 13 日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江绿色发展私募基 履行中
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备忘录》
与稀美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银河国际证券
9 2022 年 5 月 20 日 履行中
(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了框架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正处在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期
内,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因股票期权行权引起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徐建华 副总裁 增持 50,000 股
杨满英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增持 50,000 股
欧阳明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增持 10,000 股
熊训满 副总裁 增持 37,500 股
傅利华 副总裁 增持 37,5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
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
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