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2-02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0 万元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0 万元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可以在 12 个月内循环使用。
投资目的:加强公司在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和发展能力,实施新能源产业布局,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投资金额:未到期累计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0 万元。
投资范围: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度要求进行对外投资操作。公司已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进行产业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其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对外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审计委员会对对外投资进行事前审查,对对外投资项目的风险、履行的程序、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末,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所有对外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产业投资,有利于抓住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契机,通过投资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既有助于公司的产业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五、承诺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风险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新能源上下游相关的产业投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