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 2020-03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70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70 元。截至
2010 年 8 月 2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517,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8,746,495.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 2015
年销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投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1424 号)核准,由联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471,27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9.60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471,275
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236,9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86,055,302.24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度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
于 2015 年度销户。
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李万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227 号)核准,本公司向李万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49,775 股,向胡叶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949,903 股,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499,678 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15.57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 16,499,678
元,由李万春、胡叶梅所持有的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股权作价
认购。
同时,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563,31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 2015 年 8 月 24 日,公司实际已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66,887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2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89.92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703,008.45 元。
于2015年度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于2015
年销户。
(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2049 号文《关于核准江西赣
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由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92,800 万元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期限 6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92,800.00 万元
(含本数),发行数量为 9,28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17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12
月21日。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0.8%,
第四年为 1.0%,第五年为 1.5%,第六年为 1.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转股
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7 年 12 月 27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18 年 6 月 2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
止。截至 2017 年 12 月 27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28,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
额为人民币 918,000,000 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平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汇 入 到 公 司 交 通 银 行 新 余 分 行 营 业 部
365899991010003136165 账 户 、 中 国 进 出 口 银 行 江 西 省 分 行
2230000100000129771 账户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
司招商银行南昌分行江铃支行 791907161710808 账户内。扣除联合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人民
币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2,8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为人民币 916,027,200 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677,705.66 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16,704,905.6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65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 2230000100000129771 余额为 0;
募集资金专户 791907161710808 余额为 0,且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365899991010003136165 结余人民币 42,103,636.19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结余 278,020,892.34 918,000,000.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238,710,682.69 319,051,187.21
A、年产1.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 223,191,469.93 82,284,876.07
B、年产2万吨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15,518,712.17 136,720,704.82
C、年产6亿瓦时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 500.59 100,045,606.32
项目
(2)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置换 - 331,531,864.56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收到募集资金 - -
利息收入 2,792,926.54 10,603,944.11
资金转入(缴纳网银服务费) 500.00 -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结余 42,103,636.19 278,020,892.3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赣锋电池已经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
行江铃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开户公司 银行账号 2019年12月31日
存放金额(元)
交通银行新余分行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365899991010003136165 42,103,636.19营业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230000100000129771 -
西省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江西赣锋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791907161710808 -
公司南昌江铃支行
合计 42,103,636.19
(四)银行理财产品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三、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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