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8-050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 5月 1 日—2018年 5月 2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月1日下午 15:00至2018年5
月2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2 人,代表股份数量 184,449,121 股(中小股东代表
股份数量 1,22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139,361股
的24.887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人,代表股
份数量 184,026,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139,361 股的
24.83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0人,代表股份数量
42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41,139,361股的0.0570%。
8、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184,047,1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38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184,046,1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386,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 184,047,1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38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 184,046,2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386,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 184,047,1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385,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68,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70%;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8%;弃权票 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
6、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票 184,026,3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405,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47,5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74%;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8%;弃权票 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8%。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 184,059,0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373,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8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1%;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8%;弃权票 2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联股东李良彬先生、欧阳明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票 4,211,15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
896%;反对票 1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弃权票 30,1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79,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7%;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8%;弃权票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票 183,864,0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3%;反对票 206,7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 %;弃权票 378,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39%;反对票20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6.856%;弃权票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5%。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 184,056,72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弃权票 375,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177,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53%;反对票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8%;弃权票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9%。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克赞律师及邹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