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3-002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3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 年
12 月 28 日下午在南昌机场宾馆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志昂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
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李良彬先生
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熊剑
浪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股票类型及面值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
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李良彬先生以
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
投资意向的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
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其
中,李良彬先生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出资不低于人民
币 4,000 万元(含本数)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数量根据双方最终确定的认购
金额除以认购价格确定。除李良彬先生外的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
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除李良彬先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低于 4,000 万元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李良彬家族其他成员不参与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3,180 万股(含本数)。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
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6.30 元/股。具体发行价
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具体确定。
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
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李良彬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
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无有效报价等情形,则认购价格为不低于
发行底价,具体认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李良彬先生所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他特定
投资者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1,834.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1 年产 500 吨超薄锂带及锂材项目 19,362.50 19,362.50
2 年产万吨锂盐项目 29,367.60(注) 13,034.60
3 年产 4,500 吨新型三元前驱体材料项目 17,526.60 17,526.60
合计 66,256.70 49,923.70
注:年产万吨锂盐项目计划总投资 29,367.60 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16,333.00 万元,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3,034.60 万元。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
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
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本公司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预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江
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
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李良彬先生
以货币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熊剑
浪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股东李良彬先生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监事熊剑浪先生
回避表决,由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李良彬先生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李良彬先生签署之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股东李良彬先生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监事熊剑浪先生
回避表决,由其他 2 名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李良彬先生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豁免李良彬先生要约收购义务的议
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股东李良彬先生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